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现在组织开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揭榜任务内容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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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现在组织开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揭榜任务内容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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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要求,经推荐申报、核查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对相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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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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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现将《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国家广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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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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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现将《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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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增强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管理能力、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提升产品可靠性水平,及时发现、总结、推广一批示范性强的先进经验,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一)质量管理能力。企业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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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药监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现将《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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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商务、能源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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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现将《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8月9日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电力装备产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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