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现将《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3 年 9 月 15 日(此件公开发布)...
继续阅读
government polic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现将《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3 年 9 月 15 日(此件公开发布)...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325号),经各地推荐、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入围揭榜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国资委,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为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招标要求(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项目...
继续阅读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公告如下:一、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列决策部署,汇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质资源,打造满足行业共性需求和中小企业个性需求的数字化转型资源池、工具箱,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
继续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现在组织开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揭榜任务内容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要求,经推荐申报、核查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对相关平台...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现将《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国家广播电...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