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根据《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工信部联消费〔2022〕7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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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根据《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工信部联消费〔2022〕7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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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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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和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智能制造供给能力,根据《“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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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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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教育厅(局、教委)、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有关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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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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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政法〔2021〕70号)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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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内相关司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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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高校,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以工业互联网为抓手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浙江省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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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44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认定评审工作,通过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核和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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