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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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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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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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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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两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一年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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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将共同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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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化、专业化发展,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经理人队伍,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工作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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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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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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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近期,我局收到部分企业反映,有机构以“保过”名义为企业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辅导服务并收取费用,也有机构传播“第五批‘小巨人’企业设置1000家限额”、“申请‘小巨人’企业必须做科技成果鉴定”等不实谣言。考虑到此类行为对专精特新培育工作造成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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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相关要求,我中心研究制定了《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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