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厅)、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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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厅)、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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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69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相关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2022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20日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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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100家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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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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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台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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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14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和央企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2022年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入围名单。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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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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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2〕320号)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通过评审的方式拟确定福建省宁德市等10个市(州)入选2022年度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推荐名单;拟确定山东省济南市等10个市(州)入选2022年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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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精神,促进新时期我国技术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按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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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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