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国家高新区工作总结及调查问卷的通知
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全面掌握国家高新区的发展状况,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相关工作,请你们认真做好2022年度工作总结,并据实填写与评价相关的调查问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2022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2022年高新区在创新发展、区域协同...
继续阅读
government policy
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全面掌握国家高新区的发展状况,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相关工作,请你们认真做好2022年度工作总结,并据实填写与评价相关的调查问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2022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2022年高新区在创新发展、区域协同...
继续阅读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体系化、专业化发展,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相关标准和要求,2022年经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评审、调查、公示和推荐,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专家完成备案评审。现将194家拟...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帮助中小企业提振发展信心、恢复发展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2023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继续阅读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全面掌握我国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情况,总结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经验和发展成效,探索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新规律,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
继续阅读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继续阅读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
继续阅读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
继续阅读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
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继续阅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两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一年绩...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