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标准化十项工程、七项行动,经行业部门审查推荐、标准化主管部门形式审查、政策性审查、专业技术审查、公示等程序,确定《小香葱生产技术规程》等145项制定项目、《双季稻栽培技术规程 第2部分:早晚稻机械化插秧》等33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领域制定项目和《中药材 玄参生产技术规程》等51项修订项目列入2024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项目名单见附件。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0)、《标准编写规则》(GB/T 20001)和《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GB/T 20002)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抓紧研究编写,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标准适用性。标准研制中,应充分吸收科学技术和实践的先进成果,对标准涉及的各个要素、方法、过程、指标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或试验验证,做到认真推敲,准确表达。应认真研究政策法规,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全面考虑经济效益、市场贸易、生态环境、消费者权益等因素,注意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坚持标准目的性、功能性和可验证原则,保证标准科学、适用、有效。
二、坚持公开和协调一致原则。标准是利益相关方协调一致的产物,公开、公平、公正是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标准所涉及的管理、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等单位及高等院校、学术团体和相关专家的意见,产品和服务类标准,重视吸收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定向征求意见对象应不少于15个,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应不少于30日。可在标准归口单位、主要起草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应附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等材料和表格,收集的修改意见均应列入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三、严格技术审查程序。为切实加强标准评审工作管理,有效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在组织技术审查之前,湖北省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向归口单位提交标准评审申请函,与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材料,经归口单位有关责任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组织技术审查。
四、注重标准实施推广。标准化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标准实施推广,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秩序和效益。标准编写全过程,应充分考虑贯彻实施的便利性问题,保证条文的可操作性。在标准编制说明中,应对标准实施推广的前景进行预测展望,并简要提出标准贯彻实施的方法建议,以便标准发布后,归口单位及主管部门、行业更好地推动标准宣贯,增强实施效果。
五、完成时限。除“两新”专项项目外,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从计划下达之日起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应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两新”专项项目从计划下达之日起到草案送审的期限应不超过十二个月。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
地方标准制修订政策咨询: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027-87811019。
湖北省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027-88226022。
附件:1.2024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2.2024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定“两新”专项计划表
3.2024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