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的749项产品、服务执行标准进行了评价,共302项标准评价结果为“先进”(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7日)。
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7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睿琪;联系电话:027-88214426
电子邮箱:hbsqizls@163.com
附件:通过2024年“湖北精品”标准先进评价的标准名单
“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