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在洪山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2.企业为我区产业园区、楼宇、街区的运营主体。
二、支持条件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我区新获评中国软件名园的园区,按照市级现行政策予以支持;对获评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街区、楼宇)的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用A4纸正反打印并胶装,所有佐证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至指定邮箱,复印件的原件在报送资料时和第三方审计时需要提交核查。需交材料如下:
1.洪山区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被认定为中国软件名园、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街区、楼宇)的红头文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近2年所获奖励证书荣誉;
5.园区(街区、楼宇)近3年智慧化建设合同复印件和支出证明复印件;
6.园区(街区、楼宇)物业产权证明(属于租用物业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园区(街区、楼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方案及投资概算说明;
7.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8.信用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启动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8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语頔
联系地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中心
(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裙楼510室)
联系电话:87374351
联系邮箱:hsqkjjxcb@163.com
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