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药物研发基础条件和药物研发情况调研的通知》,现面向高新区相关单位征集相关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涉及药物研发的科研单位,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等。
二、调研内容
1. 药物研发基本情况。包括药物名称/研发代号、数量、药物研发状态、药物创新性、主要技术特点、研发情况、成果落地情况、成果落地区域以及省内技术平台使用情况等。
2. 药物研发基础条件。包括平台名称、依托单位、研发团队人员构成、核心骨干人员、重大仪器设备情况、近5年牵头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新药研究开发阶段情况、新药研究开发阶段形成的发明专利、技术转化情况、药品生产品种以及需求建议等。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填写《药物研发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药物研发基础条件调查表》(附件2),将Excel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于2023年8月12日(周六)24:00前发送至科创局邮箱contactforwork@163.com,科创局汇总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027-87135867
科创局: 027-67880178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