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和《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规〔2022〕5号)文件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财政奖励兑现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5至7月31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二、申报对象
(一)列入《关于公布湖北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公布名单的企业且纳税关系在汉阳区(简称第一类);
(二)列入《关于公布湖北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鄂科技发高〔2022〕7号)公布名单的企业且纳税关系在汉阳区(简称第二类),2022年已获区级第一批奖励,现申请区级第二批5万元奖励。
(三)列入《关于公布湖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鄂科技发高〔2021〕1号)公布名单的规下企业且纳税关系在汉阳区,2021、2022年已获区级第一批、第二批奖励,现申请区级第三批5万元奖励。
三、实施原则
此次申报采取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原则。街道办(园区)作为审核主体对兑现奖励企业的税务关系所在地、办公地址、上年度纳税总额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对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把关,区科经局根据街道(园区)提交的汇总表向企业拨款。
四、奖励标准
对我区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每年按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五、资料提交
(一)提交材料:
1、汉阳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奖励申请表(盖公司公章);
2、2023年1月1日以后的企业缴税证明(盖公司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4、市级财政补贴到账凭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5、收款证明(盖公司公章);
6、企业收款收据;
7、企业承诺书。
第一类企业需提交以上7项资料,其中:
企业收款收据收款事由为:“2022 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区级配套奖励”或“2022年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区级配套奖励”,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第二类及第三类企业仅提供第5项和第6项资料,其中:
第二类企业收款收据填写收款事由:“202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区级配套奖励(第二批)”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第三类企业收款收据填写收款事由:“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区级配套奖励(第三批)”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二)提交方式:
1、线上提交,审批通过后进行第2步线下提交(操作流程见附件)
2、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属辖区街道办,街道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填写汉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核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区科经局。区科经局根据街道提交的汇总表向企业拨款。
六、相关说明
1、缴税证明可以是任意税种的缴税单据,但必须显示是汉阳区税务机关。
2、若在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需要企业提供本通知要求以外的证明材料,申报对象需积极配合。
3、申报期间如有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经查实后取消兑现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丽 姜虹 陈围
联系方式: 84468510
联系地址: 汉阳区芳草路1号汉阳区政府大楼0435室
附件:1.汉阳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奖励申请表
2.收款证明
3.企业承诺书
4.汉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核查汇总表
5.线上操作流程
汉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