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众创孵化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分类科学、运转高效的众创孵化平台体系,实施该项目。

一、支持对象
通过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备案、登记及获市级及以上认定备案的众创孵化平台。
二、 支持条件
1、在本辖区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的孵化运营机构。
2、2022年众创孵化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开展特色工作、产业带动作用、承担社会职能等方面综合评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科创楼宇(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特区运营机构。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页:
1、《洪山区大学生创业特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创楼宇(园区)考核评价自评表》,考核期为2022年1-12月;
2、考核评价自评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考核评价统计表)。
3、项目申报承诺函
(申报相关表格于洪山区孵化器工作群下载)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30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洪山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域创新与对外合作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至88578159@qq.com。
联系人:丁 丹  87374403
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附楼403室
2、同一机构运营多个众创孵化平台的,每个平台的数据和材料应各自分开申报,孵化场地、入孵企业、双创活动、孵化成效等方面不得有重复。
3、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计入“不合格”等次。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