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服务水平,促进区内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2年武汉经开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辅导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最近一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3.辅导区内企业通过202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获批国家、省、市科技部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卡脖子”、揭榜制)项目。

二、奖励标准

对辅导区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国家、省、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中介机构进行奖励,每辅导(通过)新认定1家,给予3万元奖励;每辅导(通过)重新认定1家,给予2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辅导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4.提供中介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清单、服务协议、相关发票及银行电子回单,服务企业通过高企、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获批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文件、证书等);

5.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于729日前发至区科创中心(业务部门邮箱:415910853@qq.com),发送后请电话(84891019)确认,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81日至810日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事项、同一项目,省、市、区出台更优惠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通过本区一事一议享受的同类事项涉及本办法中提及的政策范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3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84239968

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84850882

现代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游博文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84852996

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毛乾川 84739766

  84855123

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中心高新技术科

邹凤明 胡一枫 84891019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附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辅导奖励申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27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