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启动首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企业类创建遴选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其条件
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单位,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二、创建领域
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三、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周二)下午17:30前。
2.材料要求:各企业需提供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word版+盖章pdf版)、创建申请书(胶装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word版+盖章pdf版)。
3.电子版请发邮箱:dhtzjg@yeah.net
4.纸质版提交地址: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办公室
请按照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专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docx
联系方式:企服局 65525809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