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5-2026年江夏区企业上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信部《“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按照《江夏区工业企业上云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夏科经[2023]35号)的要求,现就2025-2026年企业上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江夏区内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及服务于工业的其他类型企业。主要包括生产制造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例如服务于工业的工业设计、软件研发、软件外包、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移动、社交、电子商务、App开发运营等相关工作的企业)等。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和纳税地在江夏辖区。2、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不良征信和亡人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法人综合治理问题被政府职能部门执行一般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列入不支持对象。企业上云项目可分为续费项目和新增项目两种类型,按不同补贴比例实施。1、企业上一年度已完成上云项目且本年度需要续费的企业,根据年度续费上云项目金额50%进行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2、新增项目中,对使用云计算平台服务进行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根据年度上云项目金额的30%进行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如下: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含)以上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含)—10亿元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含)—5亿元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含)—1亿元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2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进行上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重点支持“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云服务商与区科投公司子公司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其运营公司,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进行常态化申请:(一)提出申请。申请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申请,并完成申请材料进行申报,纸质材料1式2份报送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二)材料审核。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收集申请材料,并初审汇总,报区经科局审核。(三)服务开通。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签批的补贴金额向申请企业云账号调拨云服务费,云服务商派出技术专家指导申请企业开通云服务。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本政策发布之日开始常态化申报,2026年5月9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