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落实省、市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部署,进一步公平、公正、公开支持商业航天突破性发展,在前期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商业航天突破性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4〕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认真核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的基础上,我局对《若干措施》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修订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0日(周五)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
联 系 人:鲍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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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修订武汉市推进商业航天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关于修订武汉市推进商业航天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分内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公平、公正、公开支持商业航天企业,推进我市商业航天突破性发展。现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商业航天突破性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4〕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修订,修订内容通知如下:
一、对《若干措施》第三条进行修改
将“探索建立商业航天专利组合池,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联合建立专利共享机制,探索专利资源使用新模式,推动存量专利转化”修改为“探索建立商业航天专利组合池,支持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联合建立专利共享机制,探索专利资源使用新模式,推动存量专利转化”。
二、对《若干措施》第六条进行修改
(一)将“对我市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商业航天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自进入当年起连续两年年度营业收入均增长15%(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稳规’奖励,各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不低于1:1配套支持”修改为“对我市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商业航天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将“加快商业航天独角兽企业培育,对经认定入库并(首次)入选国内外权威机构榜单的,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并由各所在区按政策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修改为“加快商业航天独角兽企业培育,对(首次)入选国内外权威机构榜单并自愿申报的,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并由各所在区按政策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
三、对《若干措施》第七条进行修改
将“鼓励商业航天领军企业来汉设立企业(集团)总部、区域总部以及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由所在区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奖励”修改为“鼓励商业航天领军企业来汉设立企业(集团)总部、区域总部以及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由所在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
四、对《若干措施》第八条进行修改
将“对引入战略科技人才及其团队的商业航天企业,根据人才项目落地情况可‘一事一议’提供综合支持”修改为“对引入战略科技人才及其团队的商业航天企业,根据人才项目落地情况提供综合支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15日。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