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局): 根据《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5〕163号)有关规定,经地方政府申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基地答辩、专家评议论证、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天津宝坻经开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等37家基地确定为2022年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名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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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局): 根据《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5〕163号)有关规定,经地方政府申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基地答辩、专家评议论证、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天津宝坻经开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等37家基地确定为2022年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名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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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组织,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战略部署,加快培育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新模式新业态,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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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部门): 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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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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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拟遴选发布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现就目录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一)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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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杭州等12个城市入选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联系方式: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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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有关协会,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推动原材料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原材料工业“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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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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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要求,在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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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现将《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9月13日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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