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建设试点城市建议名单公示
为加快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杭州等12个城市入选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联系方式: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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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杭州等12个城市入选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联系方式: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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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有关协会,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推动原材料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原材料工业“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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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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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要求,在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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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现将《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9月13日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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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74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和央企组织推荐以及专家评审,拟认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将拟认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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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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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高新技术产业“补链强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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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移动物联网在赋能产业升级、提升治理能力、丰富社会生活方面作用,加快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案例征集方向案例征集面向四个重点方向:一是围绕智能家居、网联汽车、智能穿戴等领域的生活智慧化应用;二是围绕智慧农业、智能工厂、智慧医疗等领域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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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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