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纳税申报早知道
尊敬的纳税人: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理纳税缴费事宜,现将2021年1月征期申报缴费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申报期限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月20日。二、必办事项可选择多渠道办理在1月申报期限内,您按照税务机关对您的税费种核定情况,及时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自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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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理纳税缴费事宜,现将2021年1月征期申报缴费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申报期限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月20日。二、必办事项可选择多渠道办理在1月申报期限内,您按照税务机关对您的税费种核定情况,及时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自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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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核确定了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以下简称示范平台)2020年批次名单和2018年批次复审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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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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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武人社发【2019】15号)精神和人社部、湖北省人社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4家企业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月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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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各高等院校:为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湖北疫后重振,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1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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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区科经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调查对象认定有效期内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20年已申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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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关于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规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新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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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才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221号)的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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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项目配套资金)14.64万元,按照市局核定的企业名单拨付给企业。二、武汉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资金)5.64万元,按照市局核定的企业名单拨付给企业。三、武汉市商务局核拨到我区自行分配的39万元,分配如下:1、“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奖励”按照排名前五位的企业:武汉诺全进出口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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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6〕1号),经单位自主申报、各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复议等程序,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决定认定“融合数据分析服务的大数据交易平台V1.0”等185个产品为2020年度武汉市创新产品,编入《2020年度武汉市创新产品目录》,现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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