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武办文〔2024〕9号),加强未来产业领域企业源头培育,以前沿核心技术创新驱动未来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武汉市“未来之鹰”企业培育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武汉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的创新型企业。
2.申报企业须符合《武汉市“未来之鹰”企业培育工作指引》(附件1)中“未来之鹰”企业认定标准。
3.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武汉市“未来之鹰”企业申请书》(附件2)。
(二)审核推荐。各区经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企业运营状态和信用安全等情况进行初审,将推荐企业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未来之鹰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正式推荐文件各1份,于2025年6月9日前报送市经信局,电子版报送邮箱。
(三)评审认定。市经信局组织力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视情赴实地调研,择优认定“未来之鹰”企业。
(四)跟踪培育。根据审定结果,建立“未来之鹰”企业培育库,开展跟踪培育,并按年度进行动态增补调整。
联系人:市经信局制造业创新发展处 邱静静 85319460
邮 箱:2694031464@qq.com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60号企业服务大楼311室
附件:
1.武汉市“未来之鹰”企业培育工作指引.pdf
2.武汉市“未来之鹰”企业申请书.wps
3.“未来之鹰”企业申请汇总表.wps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