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区域创新项目的通知》要求,为促进区域协同创新,提升全域创新能力,东湖高新区将组织申报2025年区域创新项目。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新赛道培育项目。支持东湖高新区企业结合发展实际,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拓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联合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升新质生产力培育能力。项目单项资助额度100万元或200万元。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12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 项目须由不少于2家(含)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注册地在东湖高新区,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在东湖高新区。
2.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的企业,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对于无研发机构、无研发活动的企业,将不予受理。存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未通过、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得申报新项目。鼓励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申报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
3. 强化自筹经费投入占比。项目申报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项目自筹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不低于60%。
4. 鼓励项目申请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持开展科普活动,项目团队应开展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科普活动,相关经费可在项目预算中列支。
5. 具有与高校院所横向合作的成功案例,能够提供联合研发、试验验证、产业化等环节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项目总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6. 原则上牵头企业应是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或估值达5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7. 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和违法行为。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以社保关系为准),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原则上应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60年1月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或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优先支持青年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男性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限项规定
1. 同一项目负责人仅可牵头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 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项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四)其他事项
1.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切实落实廉政要求,严禁“打招呼”“做工作”。
2. 同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多类计划支持,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在各级(国家、省、市)、各部门科技计划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3. 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项目研究的,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有关要求,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申报书封面(盖章)、项目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1587415692@qq.com。
(二)审核推荐。东湖高新区科创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省科技厅要求择优推荐项目。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 027-87138380/87135777
东湖高新区,027-67880443/67880178
附件:2025年中央引导项目申报书模板(区域创新项目).doc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