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东湖高新区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湖高新区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通过2022年-2024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范围

(一)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二)企业发生可能影响高企认定资格的重大事项,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申报时间

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8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8日。

2022年通过高企认定且准备在2025年重新申报认定的高企,应当在第一批次开展变更申报工作。

、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依次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要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填报变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需逐栏填写,不能空栏)

(二)纸质材料报送

通过系统打印带有条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向区科创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地址: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2号楼4004办公室。

(注意:经省委军民融合办推荐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开展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请将相关材料报省委军民融合办。)

、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秘密信息。

(一)仅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须系统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公章);

2.自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起所有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等)、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现状的证明材料(专利权人变更为现公司名称的证明资料);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简单更名情况声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

(二)有重大变化的(无论名称变更与否)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自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起所有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等)、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重大变化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重大变化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现状的证明材料(专利权人变更为现公司名称的证明资料);

7.企业重大变化后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重大变化后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9.经审计的企业重大变化当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0.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重大变化后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1.有股权变动的企业需提交股权变动说明(其中准许变更登记通知书要完备不要出现漏项);

12.高新技术企业复杂更名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2)。

、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无论名称变更与否),均应完成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申报,并提供所有过程性的变更证明文件。 

(二)相关企业须对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企业留存的更名申请材料及相关备查证明材料应做好归档;对于更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本通知时间之前发生了名称变更或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省业务咨询027-87272996、027-87820828

区科创局 027-65563216、027-67880523

(二)报送地址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管委会2号楼4004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简单更名情况声明

      2.高新技术企业复杂更名情况声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