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创新链与资金链深度融合,发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作用,更好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我省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我省专门设立了技术创新专项贷,助力企业拓宽创新研发和技术改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专项贷实行“白名单”管理,由省经信厅、省科技厅制定,季度征集、滚动更新,并定期推送至专项贷系统。对纳入“白名单”并获得合作银行专项贷款的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其中“首贷户”企业(指贷款发放时,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过往贷款记录)按200BP贴息,其他企业按150BP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企业的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

请各地经信局向有创新研发和技术改造融资需求的企业广泛宣传,并积极推荐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独角兽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省级科创“新物种”企业、入围国内外权威榜单(潜在)独角兽企业、重大增长点企业、省内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企业等列入省技术创新专项贷“白名单”(2025年一季度),并按企业信息征集表(见附件)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于2025年3月24日前将省技术创新专项贷“白名单”纸质盖章版1份(电子版发邮箱)报送省经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张弓达 027-87818749 zhanggongda@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25楼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邮编:430071

附件:技术创新专项贷“白名单”企业信息征集表.xlsx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