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责任意识,科学制订办理方案。市《政府工作报告》是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落地。各牵头单位(无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即为牵头单位,下同)要统筹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订办理方案,按照“项目化、目标化、绩效化、考核化”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分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各牵头单位于2025年2月5日前将制订的办理方案、督办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填报样式见附表1、2)。

二、严格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办理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抓总作用,提高站位、强化领导,主动担当、整体推进,与责任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推动目标任务协同共进、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需提请市人民政府协调的责任事项以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任务硬账硬结。各相关单位要强化交账意识、指标意识,定期梳理盘点、自查自检,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自2025年第二季度起,各牵头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的20日前,将责任事项完成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填报样式见附表3)。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责任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予以通报,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二)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二、十一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在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上加力提效,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做强消费主引擎

1.加快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2.实施传统消费提升行动。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促进绿色消费,持续释放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潜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广武汉十大伴手礼、十大名菜、十大名点,举办展会节事活动1100场以上,开展“乐购武汉”促消费活动20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文旅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4.实施新型消费培育行动。培育100个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商圈,打造18个直播电商集聚区,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积极拓展数字消费、服务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体育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6.加快开发数智诊疗、家用机器人、新一代低空飞行器等消费产品。(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7.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8.实施商业载体升级行动。建设武昌滨江天街等3个消费新地标,引育5家高端酒店,设立市内免税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9.培育推广特色美食街区,新建5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新开品牌连锁便利店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实施品质消费扩容行动。建设“武汉名优”消费品展示中心,打造10个新消费品牌培育基地,推动江汉路、吉庆街、户部巷片区等“老字号”集聚区创新发展,支持开发国货“潮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1.积极发展首发经济,新引进各类首店3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夯实投资硬支撑

12.实施项目投资质效提升十大工程,推进2400个亿元以上项目、1050个十亿元以上项目、90个百亿元以上项目建设,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930个,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交通、城市更新、管网管廊、现代水网、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体育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13.深化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谋实谋好“十五五”投资项目库,争取国家在汉布局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材料、关键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备份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14.推进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校友招商,产业项目到位资金5800亿元以上,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80个。(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5.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1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培育外贸新动能

16.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打造汉正街、汉口北内外贸一体化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江汉、硚口、黄陂区人民政府)

17.培育“领跑者”企业5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8.壮大外贸主体,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300家以上,进出口规模百亿元以上企业达10家,做强11家内外贸供应链平台和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9.创新外贸业态,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10个,创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2个、公共海外仓2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0.拓展新兴市场,组织企业境外参展超600家(次),建成15个境外经贸合作处,支持推动企业“抱团出海”,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二)在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上聚势突破,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提升创新策源功能

21.加快建设汉江国家实验室科研总部和实验园区,支持在汉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8家湖北实验室产出标志性科技成果1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2.启动建设国家作物表型组学研究设施,加快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等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高端生物医学成像等设施建设任务,推进农业微生物、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设施预研,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23.加快建设东湖科学城。(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

24.争创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5.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3家,实施科技重大专项10个、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00个,开展颠覆性技术攻关15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2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26.推动武创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武汉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7.大力发展研发产业,引育企业研发中心、研发型企业1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

28.深化环大学创新发展带建设,新建创新创业特色街区(小镇)、创新园区(楼宇)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省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3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29.围绕前沿领域和优势产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10家、中试平台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0.推动科创供应链平台扩面提质。(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武汉人才集团、武汉金控集团、武汉投控集团)

31.培育1000名技术经理人,推动30项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落地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700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2.建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创新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33.健全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机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35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34.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35.推动校地共建科创产业园,加快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36.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提升办学层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7.筹建武汉网络安全大学。(责任单位: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

38.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学子聚汉”工程,吸引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大学毕业生30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39.扎实推进“武汉工匠”计划,培育高技能人才800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40.优化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引育一批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领域专项人才,创建国家高水平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牵头单位:市人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武汉人才集团)

(三)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争先善为,着力构建体现武汉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加快打造新时代制造强市

41.推进国家信息光电子、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建设,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2.新开工锐科光纤激光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0个,新投产长飞第三代半导体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0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4.加快推进九峰山科技园、筑芯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实施集成电路强链补链项目10个,光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突破8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5.规划建设中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牵头单位:武汉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46.推动东风云峰、东风本田新能源工厂等企业释放产能。(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47.培育工业母机领军企业,高端装备产业规模突破2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8.开展北斗规模应用试点,推广应用项目80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49.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滚动实施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6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50.加快推进中韩石化炼化一体项目,推动武钢有限高炉低碳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青山区人民政府)

51.新增人工智能创新平台5家、市级核心产业园3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2.开通低空飞行商业航线10条以上、城市治理类航线1000条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53.建设“航天+”示范产业园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4.布局建设中医药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汉阳、江夏区人民政府)

55.推动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产业规模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6.推动低空经济、生命健康等产业规模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7.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30家以上、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8.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壮大量子科技、先进半导体等13个细分领域,推动人形机器人实现产业化,培育“未来之鹰”企业50家,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江夏区人民政府)

——聚力建设国家级现代服务业中心

59.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强做大12个重点行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60.加快打造全国科技金融中心,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发挥武汉基金、江城基金带动作用,推动设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30家以上,新增上市企业8家以上。实施科创金融伙伴工程,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达4000亿元。(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金控集团、武汉投控集团)

61.提升“中碳登”承载力影响力带动力,加快打造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全国碳金融中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武昌区人民政府)

62.擦亮世界“设计之都”品牌,办好第八届设计双年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63.做强武汉国际博览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汉阳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

64.建设天河国际会展中心。(牵头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投集团)

65.支持筹办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牵头单位:市贸促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66.建设东湖开源社区,筹建开源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局)

67.打造武汉工业软件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8.推动育幼、家政、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加速迈向数字经济一线城市

69.实施“数化武汉”行动,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应用体系化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0.争创全国首批“万兆先锋”城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1.开展数据流通利用建设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投控集团)

72.高性能算力总规模超4500P。(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3.推进国家“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74.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新增数字化产线100条、智能示范车间20家、标杆智能工厂10家,完成5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75.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质量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部署20个垂直行业大模型及应用,小米科技园二期、金山武汉总部、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基地投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6.实施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10个。(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77.稳步推进数据资产化。(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7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3%。(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在打造区域发展新增长极上勇挑大梁,着力增强城市能级和竞争力

——做强城市极核功能

79.统筹建设五大城市组团。(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80.推动中心城区转型做优。高水平建设“两江四岸”核心区,推动老汉口地区转型和汉江两岸联动发展,有序疏解过密人口和非核心功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建设一批特色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楼宇经济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打造滨江数创走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

81.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和新兴产业高地,打造“世界光谷”。(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

82.支持武汉经开区加快建设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壮大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牵头单位:武汉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83.支持长江新区加快建设阳逻国际港、科技创新港,构建“两港驱动”发展格局。(牵头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84.支持临空港经开区加快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国家陆港枢纽,做强“中国网谷”。(牵头单位: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

85.推动新城区融合发展。支持沉湖国际小镇、金口长江军事主题文化区等特色化发展,推动天河空铁枢纽、航天新城等重点板块聚人气、聚产业、聚要素,提升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引领武汉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86.统筹推进武汉新城六大片区开发建设,建成投用华工正源一期等5个中轴线标志性项目,推动“六横五纵”道路建成通车,增强对武鄂黄黄的辐射带动力。(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

87.加快圈域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探索“飞地”、联合招商、园区共建等模式,推动3个共建产业园、6个离岸科创中心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投资促进局,武汉仲裁委办,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88.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武昌、洪山、江夏区人民政府)

89.大力发展临空产业。(牵头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0.推进都市圈航空货运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武汉金控集团)

91.推动光谷长江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武汉枢纽直通线建设,建成通车沿江高铁武宜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2.开工建设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加快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桥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黄陂、江夏、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93.推进都市圈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筹运维、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4.实现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5.促进教育、医疗、文旅等优质服务资源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96.促进武汉都市圈与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97.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常态化会商机制,落实三年合作行动计划,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武汉仲裁委办)

98.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

99.加密汉沪、汉港等航空快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0.积极参与中国碳市场大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01.扎实做好对口援藏工作。(责任单位:市民宗委)

102.扎实做好对口援疆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03.扎实做好省内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恩施州和宜昌市五峰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结对帮扶三峡库区秭归、兴山、五峰县;(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与神农架林区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勇于探索,着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

——推进重点改革系统集成

104.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聚焦“清盘优促强”推进重点改革事项,完善国有“三资”清理盘活的有效路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105.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定国企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推动城建、城发、城投、地铁集团等市属国企加快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武汉城建集团、武汉地铁集团、武汉城发集团等市属国企)

106.加强与在汉央企合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107.推动三峡集团总部基地建设。(牵头单位:江岸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国资委)

108.完善土地储备市级统筹机制,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109.实施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革。(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

110.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111.开展工业园区“转供电”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12.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管委会+公司”模式,推动“一区多园”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持续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113.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114.扩面提质“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五个一”体系和机制,新增20项“集成办”事项,推动100项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200项事项“承诺办”。(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115.落实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价。(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116.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应急资金过桥机制,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117.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18.规范涉企执法、监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

119.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长江日报社、武汉广电台)

120.深化中小企业培育“七万工程”,举办100场专题供需对接活动,新增“四上”企业115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121.实施质量强企强链行动,新增“个转企”3000家,经营主体总量达255万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122.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推介1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23.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联)

——加快建设国际枢纽城市

124.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三大综保区创新发展争先进位,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加强文化、医疗等领域开放合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东湖高新区、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

125.高质量建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中德国际产业园。(牵头单位:蔡甸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

126.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127.推进“友城常青”工程和外籍人士“家在武汉”工程,打造国际交往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外办)

128.打造海陆空三条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129.推进江北铁路香炉山站改扩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

130.推进阳逻港西港区多式联运一期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

131.争创中欧班列(武汉)集结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

132.联动建设花湖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武汉经开区管委会,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汉金控集团)

133.推广前置货站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金控集团)

134.建成民航(武汉)区域管制中心主体工程,打造国际航空客货运“双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5.申报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5个枢纽经济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东湖高新区、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136.完善供应链平台体系。优化提升19家供应链平台功能,围绕优势领域培育引进供应链企业,支持重点企业在汉举办供应链大会,打造全国供应链组织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数据局,市供销社、市贸促会,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阳、武昌、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金控集团、市城投集团、武汉城建集团、武汉投控集团、武汉文旅集团、武汉农业集团、武汉人才集团)

(六)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上破难攻坚,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137.实施《武汉市战略规划》,推动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38.统筹治山理水营城,打造龟北片、汉阳高铁站片等特色功能片区和一元路、黎黄陂路等亮点区块,强化天际线、水岸线管控,加强沿江环湖临山景观塑造,构建显山露水、灵秀大气的城市风貌。(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武汉城建集团)

——扎实推进城市更新

139.深入实施住房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30个征地征收攻坚项目,改造老旧小区200个、危旧房169万平方米,推进危旧房合作化改造试点扩面,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0台。(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140.持续推进城中村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141.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推进青岛路等16片历史街区保护利用,加快大智门火车站等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提升三阳设计之都等片区功能品质,完成20万平方米历史街区建筑改造腾退。(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142.统筹推进解放大道沿线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园林林业局,江岸、江汉、硚口区人民政府)

143.实施东湖、汤逊湖、后湖等环湖单元建设项目,推行“XOD+新PPP+EPC”复合型开发模式,促进可持续有机更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洪山、江夏、黄陂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44.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攻坚三年行动,开工绕城高速中洲至郑店段等5个项目,建成武天高速、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等3个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145.实施城市快速路改造,拓宽7条进出城通道,完成右岸大道北段等骨干道路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投集团、武汉城建集团、武汉城发集团)

146.建成微循环道路100条,打通“断头路”30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武汉城建集团)

147.申报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8.推进11号线四期、新港线一期等8个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武汉地铁集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149.新改建雨水污水管网100公里、外排泵站4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江夏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建集团)

150.建成综合管廊10公里、海绵城市55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武汉城建集团、武汉城发集团)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51.开展“四线一口”、100处城市小微公共空间、100条人行道综合整治提升,加强460个共享单车停放点位潮汐调度。(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52.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20万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153.推进一环内主次干道“机非分离”。(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建集团、武汉地铁集团)

154.新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40座、分类收集屋400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55.新改扩建城镇公厕150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56.推进全市公共数据归集治理,构建市区街三级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推进“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城运中心)

157.深化“文明交通、畅行武汉”行动,推进“50+30”交通堵点治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58.探索南四环差异化收费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洪山、江夏区人民政府)

159.建成全市停车“一张网”。(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

(七)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增强现代都市农业特色和竞争力

160.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含东湖高新区、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青山、洪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下同〉)

161.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农科院,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62.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以上,新建宜机化设施大棚1万亩,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63.推进国家农创中心和“武汉·中国种都”建设,形成引领性农业新技术1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农科院,东湖高新区、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武汉农业集团)

164.做强武汉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入驻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

165.推进“一区一品”,新认证农产品“三品一标”35个以上,擦亮洪山菜薹、“武汉活鱼”、蔡甸莲藕等“江城百臻”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武汉农业集团)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66.开展新一轮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完成300个以上中心村湾建设任务,创建一批和美乡村重点街道(乡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67.新改扩建“四好农村路”15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68.提档升级寄递服务网点788个。(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69.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万座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70.完成17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71.建设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3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72.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73.推进移风易俗,丰富乡村文体活动,建设文明乡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174.抓好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妇联,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75.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176.深化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改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武汉农业集团)

177.强化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178.实施“四乡工程”,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79.完善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结对共建机制,壮大民宿、康养、休闲观光等富民产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180.推进“国企联村”行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81.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82.培育发展集体经济扶持村和进步村7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183.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八)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上持续深化,着力建设美丽武汉

——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

184.全面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江岸、青山区人民政府)

185.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86.加快武船片堤防改造、汉江南岸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汉阳、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建集团、武汉城发集团)

187.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88.创新“河湖长+林长”联动机制,完成营造林10万亩。(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189.力争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100%、88%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190.实施11个小流域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191.建成环鲁湖生态治理等项目。(牵头单位:江夏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园林林业局)

192.推动优化武湖、涨渡湖等蓄滞洪区安全功能,加快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新洲区人民政府)

——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193.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194.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500个,力争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气象局,各区人民政府)

195.加强重点湖泊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96.完成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缺陷修复1200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基本实现全市域无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197.源头防控土壤污染。开展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建设绿色低碳先行城市

198.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199.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推动华能阳逻电厂、国能青山电厂、武钢自备电厂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江新区管委会,青山区人民政府)

200.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01.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实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1个、绿色工厂2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202.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培育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等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3.倡导绿色生活。拓展碳普惠应用场景,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武汉指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气象局)

204.实施城市绿道提升行动,建设东西山系山林步道,新改建绿道105公里。(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5.加快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实现三环内江滩全线贯通,优化运营管理机制,打造世界级城市江滩公园。(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文旅集团、武汉城发集团)

(九)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着力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

——弘扬城市精神品格

206.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深入挖掘新时代英雄城市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讲好武汉故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社科院,长江日报社、武汉广电台,各区人民政府)

207.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武汉以我为荣”文明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

——赓续城市历史文脉

208.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9.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加快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武汉段,争取中国长江博物馆(筹)落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10.提升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功能,推动万里茶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11.振兴武汉“戏码头”,加快建设武汉戏曲艺术中心,积极申办第11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和第33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212.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设武汉图书馆新馆、广电全媒体中心、武汉文学馆。(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文联,武汉广电台)

213.深化“书香武汉”建设,创新运营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空间100个。(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14.推动重点博物馆、图书馆延时开放。(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15.丰富高品质文化供给,打造一批原创文艺精品力作。(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16.发挥琴台大剧院、琴台音乐厅、武汉美术馆等文化载体作用,举办惠民演出、展览15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17.开展送戏下乡、文艺演出进景区等活动15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18.办好央视蛇年春晚分会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园林林业局,武汉广电台,各区人民政府,武汉文旅集团)

——壮大文旅支柱产业

219.积极参与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建设。(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20.高标准建设知音文化旅游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汉阳区人民政府,武汉文旅集团)

221.加快建设“一桥两山”文旅核心区,实施绿化景观和公共交通“双提升”。(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

222.开工建设汉江慢行桥。(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投集团)

223.创建东湖世界级旅游休闲度假区。(牵头单位:东湖风景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气象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武昌、青山、洪山区人民政府)

224.盘活优质文旅资源,推出长江研学、武昌古城、汉口里份等精品线路10条。(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25.推进“旅游+”“+旅游”,打造10个商文旅体融合型示范场景。(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

226.引育知名电竞赛事、行业峰会、数娱企业,打造“电竞之城”。(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227.举办演出活动2.5万场以上、高品质演出100场以上,打造“演艺之都”。(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28.建成运营武汉数字创意产业园。(责任单位:江夏区人民政府)

229.新增规模以上文旅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30.开展春天赏樱、暑期研学、国庆畅游、跨年迎新等“游武汉”文旅主题活动,承办中国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31.做强武汉时装周品牌。(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江汉区人民政府)

232.建设“赛事名城”,积极申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赛事,办好武汉马拉松、武网公开赛、武汉渡江节等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气象局,各区人民政府)

233.开展大众冰雪季系列活动,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用心用情,着力打造更具幸福感的人民城市

——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

234.实施稳岗就业促进行动。举办各类招聘活动600场以上,落实各类就业创业补贴8亿元以上,为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需求10万人以上,帮扶农民工、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5.6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35.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邮政管理局)

236.实施全民参保扩面工程,新增社会保险扩面38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237.加快推进低保城乡统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38.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39.提升残疾人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残联)

240.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4万套(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41.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新改扩建中小学校30所、新增学位3.5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42.实施深化义务教育教联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243.推动中心城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在新城区集团化办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244.持续深化“双减”,强化“五育”并举、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45.推动职业教育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46.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深化继续教育,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47.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打造健康城市样板

248.构建优质均衡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创建同济医院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建设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推进武汉儿童医院光谷院区等10个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国际医疗创新高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49.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50.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251.推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52.促进“三医”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253.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16家医院病理科数智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54.推进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试点。(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255.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新建社区体育中心(广场)30个以上,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200场以上,办好第十二届武汉市运动会,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建设全龄友好城市

256.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加大生育托育支持力度。完善促进生育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257.建成15个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推动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258.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牵头单位: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59.加强妇女儿童关爱和权益保障。(责任单位:市妇联)

260.建设青年社区28个,提供房源2万套(间)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61.建成市级“一站式”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武汉人才集团)

262.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责任单位:团市委)

263.新建老年人助餐点等城乡养老服务设施120处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64.建设适老住宅12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265.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66.建好用好安养链平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

267.深化医养结合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武汉”上强基固本,着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268.建设国家华中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武汉核心基地,建成3个市级政府储备粮库,新改扩建7个城郊大仓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武汉金控集团、武汉投控集团)

269.建设一流城市电网,新改建配电线路280公里,新增变电容量400万千伏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供电公司)

270.建设改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万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71.推进“一湖五库”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成梁子湖应急水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江夏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

272.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政府国资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国动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

273.开展822座城市桥隧安全检测,新改扩建燃气场站14座、燃气管网300公里。(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74.完善市应急指挥体系,建成智慧应急平台,打造20个社区应急服务标杆站。(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275.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扎实做好“保交房”工作,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公积金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276.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277.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7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279.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园林林业局、市信访局,团市委、市妇联,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280.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牵头单位: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281.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282.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1300个社区(村)开展共同缔造试点。(牵头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83.持之以恒推进毒品问题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巡防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84.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协同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285.加强新形势下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动办)

286.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持续加强双拥创建。(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坚决筑牢政治忠诚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一丝不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2.坚持法治武汉、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3.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5.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让政府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三)切实强化实干担当

6.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满怀感恩之心、爱戴之情、奋斗之志,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鼓足干劲、胸怀“小干部干大事业”的豪气,自觉在全国全省大局中定位、谋划和推进武汉工作,层层抓落实、级级见成效,努力为全国全省发展多作贡献。奋发进取、鼓足“办法总比困难多”的勇气,激发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增强改革思维、市场思维、数字思维、法治思维,锻造攻坚克难的能力本领,努力破困局、开新局。久久为功、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大气,发扬“钉钉子”精神,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保持“十年磨一剑”的韧劲,一张蓝图绘到底。善作善成、坚定“在表扬声中干工作”的志气,倡导“先人一步、快人一拍、高人一筹”,持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努力干一件成一件。(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7.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持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四、民生实事票决项目

(一)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1.新改扩建中小学校30所,新增入学学位3.5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开办青少年寒暑假爱心托管班500个。(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组织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集体关爱活动100场,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200场,开展“小黄鹤观察团”等儿童观察调研活动100场。(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20天免费游泳服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养老服务保障

5.为1万名以上独居老人配置红外探测器、烟雾报警器等安全监护设备,为独居老人提供安全、关爱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6.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服务点)、老年人助餐点等养老服务设施120处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关爱特殊困难群体

7.为符合条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5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机构托养或居家服务36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就业创业帮扶

9.举办“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活动6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扶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优秀创业项目300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1.打造10个“家门口”的巾帼家政社区服务站点,为1000名城乡妇女提供家政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责任单位:市妇联)

(五)加强住房安居保障

12.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4万套(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13.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00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方便群众交通出行

14.优化开通定制公交线路70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

15.建成微循环路100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武汉城建集团)

16.新改扩建“四好农村路”15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7.开展100条人行道示范路段破损路面修复、“零高差”改造等综合整治提升。(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8.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20万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19.建设改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万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优化提升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0个站点无障碍服务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自主安全出行。(牵头单位:武汉地铁集团;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残联)

(七)增进群众身心健康

21.为全市孕妇提供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2.为全市30—64周岁常住适龄妇女免费筛查宫颈癌、乳腺癌2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3.为全市6万余名71周岁以下困难妇女办理特定医疗安康保险。(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4.开展职工心理关爱活动1500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5.开展“12355关注成长”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120场。(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八)优化提升宜居环境

26.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400座、收集转运站40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7.利用闲置空间打造街头小游园、邻里小广场、花田花海等“小而美”的城市公共空间100处。(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8.新改扩建城镇公厕150座,完成城镇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300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9.实现全市公共厕所定位信息标注,为市民提供高效、精准导厕服务,优化完善“一厕一码”公共厕所在线评价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30.建设、提升各类公园150个、绿道105公里、林荫路80公里。(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九)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31.建立全链条的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2.对全市1000家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可视化智慧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33.新改建供水管网30公里、排水管网50公里,疏捞维护排水管网5000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4.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15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5.在汉口、武昌、汉阳片区各建设1个24小时不打烊警务自助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

(十)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36.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5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7.新建社区体育中心(广场)30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8.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200场以上,开展全民健身公益服务活动3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五、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一)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1.新开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200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新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50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共享绿色惠民生活

3.100名园艺师挂牌服务100个社区绿色驿站,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举办公园文化活动6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