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积极兑现市级配套政策承诺,现就武汉市2020年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申请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申报条件

1、企业为在武汉依法注册和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2、2017年、2018年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支持标准

本次资金申请对2017年、2018年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用于创新能力平台建设中实际到位设备投资金额的30%予以补贴。其中,到位设备包括硬件和软硬件一体的固定资产,不包括纯软件。最后实际投资额以同时满足“签订合同、已开具发票、按发票已付完款、设备安装达可使用状态且以办理验收手续”为确认条件。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模版见附件),于9月17日前将纸质版(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纸质原件扫描单独PDF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

2、第三方审计。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由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提出资金安排。我局将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会商市财政局,最终提出资金安排。

附:《武汉市2020年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模版)》

 

(联系人:万纤  联系电话:85316957)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0日

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2020年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