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4年1月以前经省科技厅批准备案的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包括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型研究所、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类别。湖北省实验室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价。
二、评价内容
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重点评价2024年度的运行服务情况。具体评价内容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各新型研发机构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7:30前登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kjt.hubei.gov.cn/jhgl),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推荐单位填写“武汉市科创局”,并上传绩效自评报告及附件。同时将绩效自评报告(无需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cj6788@126.com。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政策咨询) 87135807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政策咨询) 87135785
系统技术支持 87135733
市科创局创新平台处(政策咨询、系统推荐) 65692021
区科创局(政策咨询) 67880042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4〕62号)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4〕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