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4〕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发动辖区内2024年1月以前经省科技厅批准备案的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参加绩效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新型研发机构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7:30前登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kjt.hubei.gov.cn/jhgl),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绩效自评报告及附件。
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参评机构填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于2025年1月11日下午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报送至市科创局创新平台处。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政策咨询) 87135807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政策咨询) 87135785
市科创局创新平台处(系统推荐) 65692021
系统技术支持 87135733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4〕62号)
2.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推荐表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附件1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4〕62号).pdf
附件2 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