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市州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省商务厅与第三方机构会审等环节,现将部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1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4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联系电话:
027-85774269(省商务厅外资处)
027-85754735(省商务厅口岸处)
027-85780263(省商务厅流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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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5774365(省商务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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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