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开展5G应用“扬帆之城”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各地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挥合力,多措并举推动5G网络建设、应用创新、流量提升等工作,推进5G应用规模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经地方组织评估、基础电信企业集团数据核实、专家复核等,2024年度16个城市在流量提升、连接规模、应用创新、网络建设、政策措施等方面取得突破。


现将2024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关键指标情况(附件1)和典型做法(附件2)予以通报。请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加强经验成果推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动5G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1. 2024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关键指标情况表

   2. 2024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建设情况及典型做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