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岸区创新发展“彼岸计划”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筛选一批有创新性的瞪羚种子企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目标
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发现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的“瞪羚种子企业”,培育成为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精英梯队”,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江岸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育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发展快速、创新示范、强化服务的原则。
三、培育对象
(一)瞪羚种子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产业符合绿色产业、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科创服务等重点产业领域;
3.企业需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含)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3)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4)近3年内累计获得股权投资超过1000万元
4.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通知。区经科局发布“瞪羚种子企业”申报通知,各街道组织辖区企业申报。
(二)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瞪羚种子企业”申报条件向所属街道提交申报材料。各街道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审核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准确齐全。对不符合条件或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不予受理,直接退回。经初审通过的企业,由各街道将企业名单和申报材料推荐至区经科局。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瞪羚种子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4.2022及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封面加盖税务相关部门公章和企业公章);
5.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6.按照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认定条件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三)评价遴选。由区经科局对各街道推荐的企业进行复审,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四)提交审议。企业名单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初步确定江岸区“瞪羚种子企业”名单。
(五)公示公布。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江岸区“瞪羚种子企业”名单。
(六)有效期。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企业对照培育标准重新申报。
五、培育支持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瞪羚种子企业申报市小微高企跃升、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优先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分类别兑现《江岸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岸政规〔2023〕2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促进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二)强化科技金融支撑。瞪羚种子企业将纳入江岸区“拨转股”瞪羚培育资金项目库。经评审核准立项的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30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
(三)加强持续跟踪服务。瞪羚种子企业作为全区科技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区经科局和各街道将持续跟踪对接,利用好“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和科技网格服务体系,发挥好科创企业“金桥面对面”等政企交流平台作用,积极宣传科创政策、认真倾听企业需求,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尽早成为骨干高企瞪羚企业。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二)申报企业在2024年12月13日(周五)17:00前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江岸区经科局高新技术科,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26号320办公室。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和《瞪羚种子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EXCEL文件发送邮件至jaqkjjgxk@163.com。
七、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高新技术科 刘 琴 027-85320192
附件:1.瞪羚种子企业认定申请表
2.瞪羚种子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
江岸区经科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