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江岸区科技创新发展,优化科技创新政策迭代,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差异化政策措施,拟在原有的《江岸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岸政规〔2023〕2号)政策基础上进行迭代更新,新增10条条款,现征求各企业、单位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建议盖章后反馈至江岸区经科局科技发展科邮箱。
联系方式:科技发展科,85320185,85320182
附件:《江岸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新增条款
江岸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11月28日
《江岸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新增条款
(征求意见稿)
一、科技创新能级提升
(一)支持创新平台提质
支持高校院所、骨干企业在我区建设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按照协议给予支持。
(二)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支持软件企业或相关机构在江岸区建设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三)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辖区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通过市级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10万元补贴。对概念验证中心成功孵化落地江岸的项目,按照概念验证中心实际投资项目金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
(四)支持种子企业培育
优先推荐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申报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对通过市级立项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两年内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0.5万元申报补助。优先支持瞪羚种子企业申报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对通过市级立项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鼓励各类科技企业充分利用科技服务业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申领使用兑付科技创新券,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可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五)支持技术成果转化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经在江岸区技术合同登记站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对年登记技术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照万分之一给予补贴,最高20万元。对于达到上述条件的本地转化合同,按照万分之二给予补贴,最高40万元。
二、载体建设提质增效
(六)支持孵化载体做专做精
支持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运营未来产业孵化载体,从“选育项目”向“创造项目”转变,对区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服务等环节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择优分档给予运营主体最高100万元奖励。
(七)支持打造软件产业园区(楼宇)
支持打造软件产业园区(楼宇)。鼓励社会园区(楼宇)新建或利用现有园区(楼宇)改造建设专业的软件产业园区(楼宇),推进软件产业集聚发展。对获评中国软件名园的园区,市区累计最高给予园区运营单位6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市、区软件名园的园区,分别给予运营单位8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人工智能产业集聚
(八)支持模型创新应用
鼓励辖区软件企业与通用大模型厂商合作,开发“垂类模型”。对形成5个以上应用案例的“垂类模型”,并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九)支持建设应用场景
鼓励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的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遴选一批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前景广的综合性应用场景,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榜单,对揭榜后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的,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最高100万元支持。
(十)支持剥离软件业务
支持大型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2年内纳入江岸区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