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21〕12号)、《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1〕333号)要求,现将武汉2023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引领作用,经认真研究,原则上拟围绕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项目、示范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两业融合”试点等重点方向,支持重点在建项目建设。

二、资金分配计划

引导资金采取市级统筹、区级主导的方式进行支持,经项目单位申报、区审核申报、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程序,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基地15项目给予引导资金支持

三、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41111-202411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快递等方式反馈至市发改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琪媛周志刚  联系电话:027-82796076、027-82796126  邮箱:whfgwfwy@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75号,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处邮编:430014

附件:武汉市2023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表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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