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化工园区问题整改要求,省经信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2022〕86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5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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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