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五区”战略,奋力建设“五个江夏”,以“一示范四先行”为行动路径,探索改革科技项目组织模式,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充分调动和整合创新资源,集中力量攻克制约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的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决定在江夏区实施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现将项目榜单予以发布,面向全社会征集揭榜方。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江夏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包括成果转化和重点研发计划两类项目。
成果转化类项目由院士、知名专家等引领的科研成果,并在区内落地转化,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为项目总投入的40%,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共有3个发榜项目(附件1)。
重点研发计划类项目围绕“3311”产业链,聚焦汽车、光电子信息、大健康、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物联等产业,亟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为项目总投入的3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共有5个发榜项目(附件1)。
二、揭榜条件和要求
(一)揭榜单位条件
1.揭榜方应为企业、高校院所、企业与高校院所组成的创新联合体等形式,其中成果转化类项目负责人应为院士、具备正高以上职称的行业知名专家等。
2.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充足的资金投入和稳定的技术队伍,能够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的可行性方案。对在申请揭榜的应用场景中运用的技术或产品,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
3.揭榜方是创新联合体形式的,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所有参与揭榜单位应签署联合揭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权属等事项。
4.揭榜方与发榜方双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或股东,其研发团队成员没有互为发起人、出资人、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等利益关系。
5.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二)项目申报根据榜单内容进行整体申报,须覆盖榜单全部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
(三)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项目实施中期,开展中期评估。
(四)项目设1名负责人,参与榜单咨询论证的专家原则上不得参与揭榜。
(五)揭榜方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三、揭榜流程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0月31日17:00,请揭榜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等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提交,逾期将不能提交。
2.有意向的揭榜单位查看项目榜单内容,结合项目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须提供全套纸质盖章材料(附件2)方能参加项目揭榜答辩。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的,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4.揭榜单位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揭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5.评审采取“形式审查、第三方评审、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区经科局组织第三方对各申请单位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等进行论证,择优确定揭榜方,提出揭榜方建议名单,核定揭榜挂帅项目经费总额,向社会公示揭榜结果。
6.报送“揭榜挂帅”项目揭榜书的书面材料一式四份,使用A4纸双面印刷,按照顺序胶装成册。于截止日期前送达江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253办公室)。
四、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江夏区经科局联系方式:
郭 玲 81568247
郭文龙 81568253
蔡楚旭 13242201062
附件:项目榜单相关附件.docx
江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