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武临开规〔2021〕3号)文件第十条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励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街道(产业办)初审、我局复审、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东西湖区申报2023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审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0日以前向区经科局办公室反映。
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表述问题清晰,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超出期限、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不予受理。
公示接待电话:区经科局办公室: 83892186
区经科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83296110
附件:2023年度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审计情况公示表
东西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审计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