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世界光谷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新管〔2023〕25号)文件要求,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经高校院所和企业申报、专家审核、复核、局务会研究、官网公示等程序,现拨付东湖高新区2024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化奖励资金(名单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请名单内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17:00-9月18日17:00,登录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平台http://innovc.wehdz.gov.cn,在“政策申报”模块中找到相应事项进行申报,填写在线表单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收据模板,支持企业原则上应申报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写在收据空白处,加盖公章、财务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财务收据(无需线下提交纸质版收据)。为保证资金顺利拨付,请务必保证财务收据与在线填写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且企业原则上应提供东湖高新区范围内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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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