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洪山区2024年众创孵化平台企业培育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洪山区区级及以上的众创孵化平台。

二、申报条件

1、引进或培育的企业为洪山区企业;

2、引进的企业为2023年引进且2023年度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瞪羚企业、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培育的企业为2023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引进或培育同一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企业培育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企业、“瞪羚”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文件;

3、入孵协议,企业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9月23日。

2、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洪山区经科局科技创新科;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至邮箱88578159@qq.com

联系电话:87374402

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402室

    

附件: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企业培育奖励申报表

                   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