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规〔2022〕5号)、《市科创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补资金兑现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财政奖励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93日925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二、支持对象

2023年度认定的汉阳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企业纳税关系在汉阳区且正常经营。

三、支持标准

2023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拨付首年区级奖励资金5万元;对2023年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一次性拨付区级奖励资金5万元。

、实施原则

此次申报采取区街联动街道园区)为主的原则。街道办(园区)作为审核主体对兑现奖励企业的税务关系所在地、办公地址、上年度纳税总额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对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把关,区经科局根据街道(园区)提交的汇总表向企业拨款。

、资料提交

(一)提交材料:

1、汉阳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奖励申请表(盖公司公章);

2、20241月1日以后的企业缴税证明(盖公司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4、市级财政补贴到账凭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5、收款证明(盖公司公章);

6、企业收款收据(收款事由:“2023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区级配套奖励”或“2023年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区级配套奖励”,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二)提交方式:

1、线上提交操作流程见附件4

2、审批通过后进行线下提交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属辖区街道办,街道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填写汉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核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区经科局。

、相关说明

1、缴税证明可以是任意税种的缴税单据,但必须显示是汉阳区税务机关

2、若在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需要企业提供本通知要求以外的证明材料,申报对象需积极配合

3、申报期间如有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经查实后取消兑现资格

4.企业应积极履行统计义务,符合条件(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和资产不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应主动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详见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408/t20240802_2437197.html)。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丽

联系方式:  84468510  

联系地址:  汉阳区芳草路1号汉阳区政府大楼0435室

附件1.汉阳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奖励申请表

2.收款证明

3.汉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核查汇总表

4.线上操作流程

5.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图

                     汉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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