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4〕60号,以下简称《通知》)、《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鄂经信产业〔2024〕9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市经信局相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两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的基本条件(本次申报暂不要求必须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企业信用等级良好以上(申报材料请附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以及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承诺)。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和《通知》要求,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3)及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附件5)。

四、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94(星期三)前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及申报书电子版(WordPDF格式,合成1份文件)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室)。

五、申报书编制提示

(一)请认真阅读《办法》(附件2)第六、七项条件和主要评价指标,以及申报材料清单内容附件5),逐项响应各项条件,不能漏项。

(二)申报书建议做好总目录和附件目录,关键数据指标应便于评审专家快速查找,建议列出表格清单并在附件中提供材料佐证。

(三)申报书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请勿以活页方式装订,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申报主体名称。

(四)电子资料请附标题《202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

咨询电话:67880565、67880073

附件: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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