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武新管〔2023〕4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审核、实地核查、征求意见等流程,现将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联系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反馈,并准备书面意见(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67880681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