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4〕102号)及《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区行业实际,现开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上级通知》的要求,依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申报。
线上同步申报:请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与溯源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完成在线申报工作。
线下材料提交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纸质版五份报送至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6,盖章纸质版对应的扫描电子版PDF发送至邮箱donghuqifju@163.com。报送时间节点2024年7月19日。
咨询电话:65563308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