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东湖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办法》(武新管〔2022〕25号)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发榜方(企业),发榜方、揭榜方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相关内容,且技术合同履行完毕后,可由发榜方申请项目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分为现场评审验收和会议评审验收,其中,重大成果转化类项目采用现场评审验收,实地考察项目成果和转化情况;核心技术攻关类和技术转移应用类项目采用会议评审验收。
三、验收程序
1、提交验收申请。发榜方在天网平台线上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上传《东湖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其它附件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执行情况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及其他附件材料分别扫描成PDF格式,按照材料目录对应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形式审查。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次性告知承担单位补充完善验收资料,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评审验收环节。
3、评审验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专家验收前签订承诺书,对验收工作做到公正、回避和保密。
四、评审流程
1、专家组核验纸质版申报材料,现场评审验收还需考察项目成果以及转化情况;
2、发榜方ppt汇报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3、专家质询及交流;
4、专家按照评分标准打分,5名专家打分后,以平均分作为项目验收得分;
5、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项目验收结果。
五、验收结论
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支持金额尾款,并以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名义正式发文通知项目单位。
六、其他事项
ppt汇报提纲:
1. 对照项目任务书的四类指标完成情况;
2.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自筹资金投入情况,资料完整性;
3. 对企业的推动作用,包括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项目成果应用效果。
平台常态化接收项目验收申请,并适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评审工作。项目验收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7-67880178,申报平台有关问题咨询QQ群:471440814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