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武汉市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及时申报。
一、申报主体
(一)在武汉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首次获批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不含数字领航类,下同)、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的项目单位。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1.首次获批国家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参考工信厅信发函〔2023〕381号);
2.首次获批国家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工信厅信管函〔2024〕81号)。
项目近3年未获市经信局(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三、材料要求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填写附件2,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版本和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咨询电话:67886135
市经信局咨询电话:85319454
附件1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武汉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pdf
附件2 2024年武汉市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区级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