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贯彻落实《江汉英才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人才〔2023〕2号)文件及区委人才办有关工作要求,培养支持全区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领域的人才后备力量,现就开展2023年“江汉英才”(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贯彻落实《江汉英才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人才〔2023〕2号)文件及区委人才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人才培养引进,为建设数字赋能的卓越城区贡献力量,拟在全区评选6名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行业领域人才(科技创新领域3人、数字经济领域3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江汉区工作5年以上,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63年1月1日之后)。

3.坚持求真务实,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4.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在企业核心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过程中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推进企业快速发展、加快企业改造升级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重点支持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数据要素服务、元宇宙等领域。

(二)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所在企业需满足下述三个条件之一:拥有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或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江汉区瞪羚企业、2023年校企合作项目实付金额达100万元以上。

2.数字经济领域申报人所在企业需满足下述三个条件之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收在3000万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近3年引进的营收突破1000万元的数字经济企业。

3.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无失信记录或违规违法行为。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在江汉区缴税。

已入选国家、湖北省人才计划、“武汉英才”及“江汉英才”等同类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申报,申报人只能选择科技创新或数字经济领域中的一项申报,每家企业最多只能推荐1名人选。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推荐

申报人填写《2023年“江汉英才”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行业领域人才申报表》(附件),与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二)资格审核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对科技创新领域和数字经济领域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对人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备规范和真实有效、佐证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进行审核。经综合考量后,按1:1.5的比例提出推荐申报人选。

(三)评审认定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评审专家通过审阅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按照人选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综合考虑人选情况,以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分数设置最低评选分值,若未达到最低分数要求,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行业领域分配名额。评审结束后形成《人才候选人名单》,报局党组会审议,确定正式人才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委人才办研究确定。

四、支持措施

(一)为入选人才给予人才入选证明,并将入选人才纳入区级人才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提供交通出行、子女入学、优诊优疗、人才奖励、人才安居等配套服务。

(二)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5万元/人的资金奖励(5万元奖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给予2万元/人,第二年给予3万元/人),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专题研究、学术交流等。资助资金按照税收相关政策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涉税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人才计划或重大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省、市各类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研究学习、交流考察活动。

五、有关事项

申报人所在企业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应无条件配合提供后续所需补充的申报材料。如发现入选人才弄虚作假骗取资助或拒绝提供后续补充资料,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后续人才评选的申请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2023年“江汉英才”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行业领域人才申报表》(附件)

(二)佐证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质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申报人所在企业提供的工作经历、岗位或职务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任职证明等材料)。

3.反映申报人能力、业绩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发表的文章等)。

4.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缴税凭证、2021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等)。

5. 申报人公安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七、申报时限及方式

(一)申报时限

申报工作于2024年6月7日截止。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认真阅读《2023年“江汉英才”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行业领域人才申报表》中的《填写说明》,按照要求填写。汇总表和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与佐证材料一同胶装成册。申报时间截止前,申报人所在企业请向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册一式三份,并同步提供word和PDF盖章扫描电子文本各一份。

办公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5号区政府机关大楼2号楼11层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

高新技术科(负责科技创新领域)祝桃芳:027-85626370

民营经济科(负责数字经济领域)曲  灿:027-85580761


附件:2023年“江汉英才”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行业领域人才申报表.doc


江汉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