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相关企业:
按照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4〕19号)、《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要求,均可自愿申报。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
(二)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申报企业可向企服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报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各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请于4月11日(周四) 17:30前报送至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包含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我局初审后推荐至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类企业的引导工作
请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类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查安全、环保隐患,对发现存在相关隐患的企业,及时整改落实。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企服局 65563310 67880595
邮 箱:donghuqifu@163.com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室
关于做好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级通知.docx
关于做好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级通知.pdf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