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联合印发的《选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73号)和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2024年“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市人才工作局会同市经信局,面向全市开展征集企业技术创新难题和“科技副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五大优势产业(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九个新兴特色产业(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突出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兼顾农业现代种业优势特色企业,我市将推荐上报100名左右科技人才,对口担任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派来源和资格条件
“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具备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45周岁以下,最高不超过50周岁,职称副高级以上,拥有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等资格条件。尚在服务期内的“科技副总”不得申报,服务期满且通过考核验收的“科技副总”可再次申报。
三、服务时间和工作方式
“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兼职服务企业,突出服务质效,原则上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服务期内给予每名“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
四、选派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征集企业需求。各区(开发区)要围绕五大优势产业、九个新兴特色产业,突出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兼顾农业现代种业优势特色企业,组织征集企业技术创新难题和“科技副总”需求,主要是企业在产品开发、工艺设计、技术攻关和质量工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瓶颈,影响和制约企业和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和共性技术问题,报市经信局汇总上报省经信厅。前四批已接收过“科技副总”服务的企业,可征集技术难题,不选派“科技副总”。(3月21日前完成)
(二)推荐专家人选。省经信厅组织对各地企业提出的技术难题和选派需求进行甄别,确定纳入省级活动的需求清单,推送至相关高校院所,商请推荐专家人选。专家所在单位综合考虑企业需求和人才专长,研究推荐专家人选。(4月6日前完成)
(三)供需对接确认。省经信厅将高校院所推荐的专家有关情况点对点向地方和企业反馈,由地方、企业与院校、专家进一步沟通对接,确认合作意向。(4月16日前完成)
(四)确定选派人选。省经信厅根据各地达成合作意向数量占全省达成合作意向总量的比例,确定各地选派“科技副总”的名额,指导各地明确企业和选派专家匹配名单后报送,省经信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审定后,联合印发选派名单。(4月30日前完成)
(五)专家到岗履职。市经信局与省经信厅一道,指导各区(开发区)组织企业与专家合作签约,督促企业联系专家到岗履职,“科技副总”到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活动。(5月18日前完成)
(六)组织履职培训。市经信局配合省经信厅做好线上培训工作,介绍有关政策,讲解工作要求,组织地方、高校、企业、专家经验交流。
(七)做好跟踪服务。市经信局积极对接省经信厅,指导各区(开发区)做好2024年“科技副总”到岗服务的衔接和配套支持工作,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科技副总”联系,充分发挥“科技副总”作用,实行双月调度,及时跟踪了解服务情况,系统发掘报道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同时,市经信局指导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属地“科技副总”与企业不定期开展组团服务、互动交流活动。
五、支持措施
(一)经费支持。服务期内给予每名“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按年度、分两次拨付至“科技副总”个人账户)。
(二)评价引导。选派人员的人事与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不受影响。选派人员在服务期内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作为其在派出单位晋职、职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激励。选派人员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并适时通报表扬。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区(开发区)要认真做好企业创新难题需求征集和“科技副总”需求征集基础工作,指导企业找准问题、明确要求、提准需求。
(二)注重质量。请各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区重点领域和产业特色,重点突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优先推荐,做到好中选优。
(三)树立典型。各区(开发区)要加强活动宣传谋划,及时发掘优秀典型,通过媒体、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典型,营造科技人才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抓紧组织本辖区企业,认真填写《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初核汇总报区组织部门备案后,于3月21日17:30前,将推荐函及《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选派需求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董君怡;联系电话:85317029;邮箱:605408577@qq.com
附件:1.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企业填写)
2.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选派需求汇总表(区经信部门填报)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