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5号)、《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市经信局关于做好工信部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诊断服务范围
重点选择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电子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二、诊断服务内容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针对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和公辅设施、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及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园区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解决方案。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区经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符合节能诊断范围、有节能诊断需求的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和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参与节能诊断,达成服务意向(未达成意向,由省市进行调配)。于3月11日前将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附件1)提交给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如节能服务机构未入围过工信部节能诊断服务商,应同时提交申报材料(附件2)。
(二)确定年度任务。市经信局综合考量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上报我市工作计划表。省经信厅统一调配后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发布2024年度全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三)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中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诊断服务,确保按时完成诊断服务任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诊断报告应及时报送省经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同时抄送市经信局,并同步报送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承担全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送工作总结。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应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提交给省经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四、工作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填报,可提供免费的节能诊断,提交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请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诊断措施建议,相关企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节能改造的,可申请市经信局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联系电话:67880595、 65563310
邮 箱:donghuqifu@163.com
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doc
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