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23号)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经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核、推荐,我局对企业是否已获得过市级财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成长奖励资金的情况进行复核后,现将2024年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成长奖励资金预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月8日。如对公示的内容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2024年2月8日前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或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反映。
公示接待电话:市经信局机关纪委:85319493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85317108
附件:2024年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成长奖励资金预安排情况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