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2〕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2023年东湖高新区鼓励企业“以链串珠”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围绕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产业链,鼓励企业招引产业链配套企业,对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产业链配套工业企业(关联公司除外),按照配套企业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对引荐企业给予奖励。对于单个新引进配套企业的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奖励引荐企业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单个引荐企业累计获得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引荐企业可将该项奖励给予对招引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个人。
二、申报条件
(1)该项申报由引荐企业和新引进配套企业联合申报。引荐企业和新引进配套企业应该是产业链上下游关系,但不能是关联公司;
(2)引荐企业需为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所属的新引进配套企业注册地必须设在本区,在本区纳税;
(3)新引进配套企业投资项目须在工业投资统计入库前,向项目所在园区或与之签订招商协议的部门、园区提交新引进配套企业项目认定表,同步报送企服局备案,明确引荐企业。备案时,引荐企业上一年度产值需达1亿元;
(4)新引进配套企业投资项目已纳入东湖高新区工业投资统计并完成全部备案投资,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依据审计结果)在3亿元以上;
(5)所述的奖励仅奖给单一的申报对象。如果单个新引进配套企业涉及多个企业,应协商一致,只能由其中一个企业申报,若存在争议无法认定引荐企业,则取消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引荐企业的营业执照,新引进配套企业营业执照;
(3)新引进配套企业项目认定表(需园区或相关招商部门盖章认定);
(4)新引进配套企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告;
(5)引荐企业和新引进配套企业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2023年12月29日以后的信用报告);
(6)引荐企业和新引进配套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7)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访问http://www.ovi7.cn/,进入政策申报页面,点击“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选择相应政策进行申报,相关上传附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政策联系电话:65525809、67886133
网站技术支持:王女士18627888418
附件:2023年东湖高新区鼓励企业“以链串珠”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