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1号)、《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3〕88号)、《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依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以及提供算力服务的超级计算、智能计算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二、相关要求
申报数据中心的企业对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含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另外,各申报企业需单独填写附件4并发送至我局邮箱。
三、初审及推荐
各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2月15日(周五) 17:30前报送至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纸质版一式5份,附件4(包含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我局初审后推荐至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纸质一式5份,电子一份)
电 话:65563310 67880595
邮 箱:donghuqifu163.com
地 址: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6室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