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通知》(鄂经信装备函〔2023〕286号)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面向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关键环节,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二)创新产品包括产品研制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产品技术就绪度等级不限,近三年开发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未来三年计划开发或建议开发的创新产品均属于征集范围。
(三)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二、征集要求
(一)智能检测装备制造企业、集成服务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用单位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应用单位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和牵头联合申报。各单位须在武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二)产品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参考《行动计划》和《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通过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平台(http://www.equip-digital.cn)完成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经信部门。
(二)各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和推荐,对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汇总表,于2023年12月9日前正式行文(含汇总表、企业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装备处。
(三)后续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第三方机构遴选,建立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项目库,为下一步分类施策提供依据。对于技术就绪度较高,达到工程样机、小批量生产、推广应用阶段的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到首台(套)保险补偿,加强供需对接、宣传推广;对于技术就绪度较低,处于方案设计、试验验证、初样样机等阶段的创新产品,着力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工程化研发、应用迭代,尽快突破关键技术、形成供给能力。
【联系人】
李翠叶 85316921
向颖轶 85319489
附件1: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doc
附件2: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doc